打造網路口碑起手式應該要怎麼做?

買讚買粉絲數還有效嗎?

新手粉絲頁上路,高粉絲人數有什麼幫助?

臉書粉絲專頁一直是社群經營重點項目,「按讚數」「粉絲數」一直是多數人評估經營成效與人氣的標準與第一印象;而新手電商經營者,在銷售上屢屢碰壁,是投放廣告出了問題,還是客戶對你的粉絲專頁沒有信心呢?

舉個例子來說,對一些消費者來說,「讚」比較多的店家也許比較有可信度;或是「粉絲」越多的餐廳感覺就比較不容易踩到地雷

「買讚」、「買追隨者」是一個很重要的行銷環節,尤其Facebook、Instagram的經營者要透過絕對安全的方式,持續累積粉絲人數,這樣未來進行行銷的時候,就可以留給訪客最佳的第一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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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A問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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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2:該類服務均有下降風險存在,下降是隨時可能發生的,因此保固是格外提供的保障,並不代表保固後就會掉光。如同您購買手機保固1年,1年內也是有壞的風險存在,但並不代表1年後就一定會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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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和粉絲互動 買單次直播人數
。其實如果能夠和粉絲互動,那麼這就是拉近距離的一種方式,所以粉絲的消息必定要及時的回復,除了需要回復資訊之外,也可以通過遊戲獎勵的方式讓粉絲全部參與到其中,能夠有效增加粉絲的活躍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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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做自媒體時,其實也可以選擇一些帶有爭議性的話題,然後讓讀者進行投票,完事之後也可以按照這些投票的資料來做出分析,其實這一種投票的行為對於文章的閱讀量而言沒有任何的幫助,但是卻能夠快速的吸引用戶的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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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們也可以借助於節日的祝福來引發大家的關注,比如馬上就要迎來雙11,那麼也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分享,是否準備在雙11中買買買又或者有什麼樣的看法,在文章的最後也可以反問一下讀者,其實這就能夠引發讀者的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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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在寫一篇自我媒體的時候,往往都需要找一些熱門的新聞,如此才會有更多的收益,因為一些熱門的新聞往往都會和觀點有聯繫, 買IG洞察報告-貼文觸及(Reach)那麼自媒體人首先就應該把自己的觀點闡述出來,如此就可以吸引其他人來評論,這就能夠有效提升粉絲的人數,當然如果你在尋找到話題性文章之後,根本不知道如何寫文章,不如考慮一下小發貓偽原創,你會發現寫一篇文章的速度更加的快。 衝臉書粉絲團總讚數

季羨林:黃昏  黃昏是神秘的,只要人們能多活下去一天,在這一天的末尾,他們便有個黃昏。但是,年滾著年,月滾著月,他們活下去有數不清的天,也就有數不清的黃昏。我要問:有幾個人覺到這黃昏的存在呢?─—早晨,當殘夢從枕邊飛去的時候,他們醒轉來,開始去走一天的路。他們走著,走著,走到正午,路陡然轉了下去。仿佛只一溜,就溜到一天的末尾,當他們看到遠處彌漫著白茫茫的煙,樹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層金黃|色*,一群群的暮鴉馱著日色*飛回來的時候,仿佛有什么東西輕輕地壓在他們的心頭。他們知道:夜來了。他們渴望著靜息;渴望著夢的來臨。不久,薄冥的夜色*糊了他們的眼,也糊了他們的心。他們在低隘的小屋里忙亂著,把黃昏關在門外,倘若有人問:你看到黃昏了沒有?黃昏真美啊,他們卻茫然了。  他們怎能不茫然呢?當他們再從崖里探出頭來尋找黃昏的時候,黃昏早隨了白茫茫的煙的消失,樹梢上金色*的消失,鴉背上日色*的消失而消失了。只剩下朦朧的夜。這黃昏,像一個春宵的輕夢,不知在什么時候漫了來,在他們心上一掠,又不知在什么時候去了。  黃昏走了。走到哪里去了呢?──不,我先問:黃昏從哪里來的呢?這我說不清。又有誰說得清呢?我不能夠抓住一把黃昏,問它到底。從東方么?東方是太陽出的地方。從西方么?西方不正亮著紅霞么?從南方么?南方只充滿了光和熱,看來只有說從北方來的最適宜了。倘若我們想了開去,想到北方的極端,是北冰洋,我們可以在想象里描畫出:白茫茫的天地,白茫茫的雪原,和白茫茫的冰山。再往北,在白茫茫的天邊上,分不清哪是天,是地,是冰,是雪,只是朦朧的一片灰白。朦朧灰白的黃昏不正應當從這里蛻化出來么?  然而,蛻化出來了,卻又擴散開去。漫過了大平原,大草原,留下了一層-陰-影;漫過了大森林,留下了一片-陰-郁的黑暗,漫過了小溪,把深灰色*的暮色*溶入(cheng)淙的水聲里,水面在闃靜里透著微明;漫過了山頂,留給它們星的光和月的光;漫過了小村,留下了蒼茫的暮煙……給每個墻角扯下了一片,給每個蜘蛛網網住了一把。以后,又漫過了寂寞的沙漠,來到我們的國土里。我能想象:倘若我迎著黃昏站在沙漠里,我一定能看著黃昏從遼遠的天邊上跑了來,像─一像什么呢?是不是應當像一陣灰蒙的白霧?或者像一片擴散的云影?跑了來,仍然只是留下一片-陰-影,又跑了去,來到我們的國土里,隨了彌漫在遠處的白茫茫的煙,隨了樹梢上的淡淡的金黃|色*,也隨了暮鴉背上的日色*,輕輕地落在人們的心頭,又被人們關在門外了。  但是,在門外,它卻不管人們關心不關心,寂寞地,冷落地,替他們安排好了一個幻變的又充滿了詩意的童話般的世界,朦朧微明,正像反射在鏡子里的影子,它給一切東西涂上銀灰的夢的色*彩。牛-乳-色*的空氣仿佛真牛-乳-似的凝結起來。但似乎又在軟軟地粘粘地濃濃地流動里。它帶來了闃靜,你聽:—切靜靜的,像下著大雪的中夜。但是死寂么?卻并不,再比現在沉默一點,也會變成墳墓般地死寂。仿佛一點也不多,一點也不少,幽美的輕適的闃靜軟軟地粘粘地濃濃地壓在人們的心頭,灰的天空象—張薄幕;樹木,房屋,煙紋,云縷,都像一張張的剪影,靜靜地貼在這幕上。這里,那里,點綴著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。黃昏真像一首詩,一支歌,一篇童話;像一片月明樓上傳來的悠揚的笛聲,一聲繚繞在長空里殼唳的鶴鳴;像陳了幾十年的紹酒;像一切美到說不出來的東西。說不出來,只能去看;看之不足,只能意會;意會之不足,只能贊嘆。─—然而卻終于給人們關在門外了。  給人們關在門外,是我這樣說么?我要小心,因為所謂人們,不是一切人們,也絕不會是一切人們的。我在童年的時候,就常常呆在天井里等候黃昏的來臨。我這樣說,并不是想表明我比別人強。意思很簡單,就是:別人不去,也或者是不愿意去,這樣作。我(自然也還有別人)適逢其會地常常這樣作而已。常常在夏天里,我坐很矮的小凳上,看墻角里漸漸暗了起來,四周的白墻上也布上了一層淡淡的黑影。在幽暗里,夜來香的花香一陣陣地沁入我的心里。天空里飛著蝙蝠。檐角上的蜘蛛網,映著灰白的天空,在朦朧里,還可以數出網上的線條和粘在上面的蚊子和蒼蠅的體。在不經意的時候驀地再一抬頭,暗灰的天空里已經嵌上閃著眼的小星了。在冬天,天井里滿鋪著白雪。我蜷伏在屋里。當我看到白的窗紙漸漸灰了起來,爐子里在白天里看不比顏色*來的火焰漸漸紅起來、亮起來的時候。我也會知道:這是黃昏了。我從風門的縫里望出去:灰白的天空,灰白的蓋著雪的屋頂。半彎慘淡的涼月印在天上,雖然有點兒凄涼;但仍然掩不了黃昏的美麗。這時,連常常坐在天井里等著它來臨的人也不得不蜷伏在屋里。只剩了灰蒙的雪色*伴了它在冷清的門外,這幻變的朦朧的世界造給誰看呢?黃昏不覺得寂寞么?  但是寂寞也延長不多久。黃昏仍然要走的。李商隱的詩說:“夕陽無限好,只是近黃昏。”詩人不正慨嘆黃昏的不能久留嗎?它也真地不能久留,一瞬眼,這黃昏,像一個輕夢,只在人們心上一掠,留下黑暗的夜,帶著它的寂寞走了。  走了,真地走了。現在再讓我問:黃昏走到哪里去了呢?這我不比知道它從哪里來的更清楚。我也不能抓住黃昏的尾巴,問它到底。但是,推想起來,從北方來的應該到南方去的罷。誰說不是到南方去的呢?我看到它怎樣走的了。─—漫過了南墻;漫過了南邊那座小山,那片樹林;漫過了美麗的南國。一直到遼曠的非洲。非洲有聳峭的峻嶺;嶺上有深邃的永古蒼暗的大森林。再想下去,森林里有老虎。老虎?黃昏來了,在白天里只呈露著淡綠的暗光的眼睛該亮起來了罷。像不像兩盞燈呢?森林里還該有莽蒼葳蕤的野草,比人高。草里有獅子,有大蚊子,有大蜘蛛,也該有蝙蝠,比平常的蝙蝠大。夕陽的余暉從樹葉的稀薄處,透過了架在樹枝上的蜘蛛網,漏了進來,一條條的燦爛的金光,照耀得全林子里都發著棕紅色*,合了草底下毒蛇吐出來的毒氣,幻成五色*絢爛的彩霧。也該有螢火蟲罷。現在一閃一閃地亮起來了,也該有花;但似乎不應該是夜來香或晚香玉。是什么呢?是一切毒艷的惡之花。在毒氣里,不止應該產生惡之花嗎?這花的香慢慢溶入棕紅色*的空氣里,溶入絢爛的彩霧里。攪亂成一;滾成一暖烘烘的熱氣。然而,不久這熱氣就給微明的夜色*消溶了。只剩一閃一閃的螢火蟲,現在漸漸地更亮了。老虎的眼睛更像兩盞燈了,在靜默里瞅著暗灰的天空里才露面的星星。  然而,在這里,黃昏仍然要走的。再走到哪里去呢?這卻真地沒(www.lz13.cn)人知道了。─—隨了淡白的疏稀的冷月的清光爬上暗沉沉的天空里去么?隨了瞅著眼的小星爬上了天河么?壓在蝙蝠的翅膀上鉆進了屋檐么?隨了西天的暈紅消溶在遠山的后面么?這又有誰能明白地知道呢?我們知道的,只是:它走了,帶了它的寂寞和美麗走了,像一絲微,像一個春宵的輕夢。  走了。─—現在,現在我再有什么可問呢?等候明天么?明天來了,又明天,又明天。當人們看到遠處彌漫著白茫茫的煙,樹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層金黃|色*,一群群的暮鴉馱著日色*飛回來的時候,又仿佛有什么東西壓在他們的心頭,他們又渴望著夢的來臨。把門關上了。關在內外的仍然是黃昏,當他們再伸頭出來找的時候,黃昏早已走了。從北冰洋跑了來,一過路,到非洲森林里去了。再到,再到哪里,誰知道呢?然而,夜來了:漫漫的漆黑的夜,閃著星光和月光的夜,浮動著暗香的夜……只是夜,長長的夜,夜永遠也不完,黃昏呢?─—黃昏永遠不存在在人們的心里的。只一掠,走了,像一個春宵的輕夢。   季羨林作品_季羨林散文集 季羨林:我記憶中的老舍先生 季羨林語錄分頁:123

我們會不會成為,沒有故鄉的人?  作者:王寧  (一)  “你是哪兒的人?”每當聽到這個問題,從我們的嘴邊都會輕巧地流出一個地名,然后,是句號。離開得越遠,你和這個地名之間的溫度就越低,最后,它只能存在于一個簡短的回答里。孟德斯鳩說,真實是一面被打碎的鏡子,每一個人都相信他看到的每一個碎末就是全部的真相。故鄉也是這樣的鏡子。只是,和真相不同的是,沒有人有興趣知道,鏡子打碎前的樣子。  PAGEONE書店盡頭,奶白色封面的《紀伯倫全集》,我為一行字停住腳步:阿拉伯原文足本全譯。這個生于黎巴嫩客居美國的阿拉伯詩人,在經歷了80年由英語轉譯的各種誤解之后,終于完整地回歸到自己的母語了。“我寧愿在充滿渴望中死去,不想在萎靡無聊中而生。花的生命是渴望與交往,是淚亦是笑。”一個真正的紀伯倫,隨著母語起舞,故鄉的詩篇,一望無際。  世界上,沒有什么比歸屬感更結實,當然,也沒有什么比歸屬感更平常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去處,可是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來處,一個把你和這個世界聯系在一起的地方。或者山花爛漫,或者雜草叢生,或者戰亂紛飛,或者平淡無奇,無論怎樣,在你眼里都是獨一無二的地方。  直到有一天,你成了這個地方的陌生人。你需要看《舌尖上的中國》找回童年的味蕾,聽同學的八卦印證當年的熟悉。你不再用“北漂”來形容自己,雖然你還不確定怎么做這個城市的主人,卻可以流利地說出每個新樓盤的名字。就像從人類第一次離開非洲到現在,似乎只有一眨眼的功夫,你就成了世界公民。除了填表時“籍貫”一欄的提醒,你很少會想起,在那遙遠的地方……  (二)  “老房子借給李阿姨住了,她婆婆病了,樓上樓下住著,才好照顧。”一回老家,媽媽就對我說。  “李阿姨?”我的記憶被迅速扯回到童年,反復掃描,卻已然模糊。  “你忘了?就是那個大嗓門,你小時候一哭她就嚷著跑上來那個!”我媽學了兩句,聲音瞬間抬高了八度。  這一嗓子,讓我的記憶終于找到了wifi信號,聯網成功。眼前走出一個穿著大花衣服的阿姨,略胖,微黑,走路呼呼生風,肥襟大袖的衣服跟著忽閃忽閃的,一笑,全世界都過節似的。  上小學以前,爸爸讀書回來的寒暑假,會在家里教我背背唐詩。每逢遇到像“白云千載空悠悠”這種,學齡前兒童背上一萬遍也理解不了意思的句子,我就會陀螺一樣在這句話里拼命打轉,然后在“罰背一百遍”的命令中,躲進陽臺,哭得滿樓道響。只要這樣的動靜一出,李阿姨保準飛也似的上樓敲門,“她爸,孩子再哭我就告她媽了啊!”“啊”字一落,我便跑去開門,一百遍瞬間清零。  那個時候,還沒有“女漢子”這樣的名詞兒,否則我一準把她的“仗義”寫成長微博,再點無數贊。此時的她,已過六旬了吧,真希望她的大嗓門依然如故,花襯衫仍不落俗。  這一嗓子,也喊醒了我的故鄉。它很小,就是這棟五層的矮樓,和樓里的人們。  它小得很暖和,里面住的每一個人我都認識,連他們的外地親戚我也能叫出名字,因為他們是我兒時地理知識的啟蒙。我吃過三分之二戶人家的晚飯,吃的什么不記得了,就是總覺得每一戶都比自家的好吃。那時候,“串門”是我唯一的娛樂,一抬腳就進到對門家的感覺,讓我從小就覺得,世界,不過是一個懷抱。我們懷抱世界的時候,生活就張開了雙臂。  我愿意寫下這樣的故鄉:對門的阿姨原來在動物園里喂孔雀,我喜歡她的笑,總覺得這樣的笑聲能讓孔雀開屏。她先生是個江南畫家,個子不高,語調很軟,“溫文爾雅”這個成語就是我聯想著他,才記住的。他們的兒子,我童年的“克星”,總是掠走我的郵票和貼畫,而且還不帶我玩兒。有一年歲末,他竟然公然搶走了我的一本印有周潤發的掛歷,讓我一個年都沒過好。可是,我記事以來第一個生日禮物,是他畫的米老鼠,背后是孫悟空,這么設計估計是為了省紙,可我卻珍藏至今。此時的他,是報社的美術編輯。  是的,這樣的故鄉是我的烙印。它造就著我的審美,以至于讓我在而立之年,看見蠟染的裙擺就挪不動腳步。它屏蔽著丑陋和是非,讓我從不擔心長大的世界,原來還需要抵擋。  可是,當我試圖真正為故鄉寫點兒什么的時候,我卻突然間找不到任何一個人,可以完整的記述。太多的碎片,拼接出的不過是我無所憂慮的童年,用天真打敗無邪的童年。就算我一廂情愿的希望每一刻的故鄉,都只停留在童年最美麗的時刻,我也無法讓故鄉在我6歲之前就終結。那我6歲之后的故鄉呢?我可曾細看?  (三)  故鄉,不忍細看。細看之后,就有了張愛玲樓閣下的市儈和壓抑,薩岡屋外原野中的背叛和憂傷。再細看,莫言的高密東北鄉多了愚昧和計較,略薩的阿辛哈加村莊成了死里逃生的中轉。于是,帶著故鄉的傷痛,人們紛紛選擇逃離。離開故鄉,成了我們尋找到人生的起點。可就是這個我們曾經被剪斷了臍帶的地方,卻固執地保留著我們的基因。無論我們已經走了多遠,還是一轉身,就能看見。  奈保爾轉身的時候,他的故鄉特立尼達,早已不再是殖民地。可是那條叫做米格爾的大街上,還是有人招呼他坐下,喝杯朗姆酒,再編織一個自欺欺人的幻想。于是,他選擇跳車逃走,可是卻始終沒辦法把他故鄉的朋友們,都甩在泥坑里。  1955年6月,在朗翰酒店自由撰稿人房間,奈保爾撕下一張BBC播音室信紙,塞進一臺標準打字機,并把打字機調成單倍行距。而后,他雙肩后縮,雙膝抬高,把鞋子靠著椅子的兩邊支架,就像一只“蹲著的猴子”。他寫下了一個開頭:“每天早上起床,帽子都會坐在他后面陽臺的欄桿上向對面叫道:‘有啥事兒嗎?博加特?’”他頓了一下,很滿意這個開頭,沒有再改動。《米格爾大街》的人們就這樣開始生活了,在40年代的西班牙港,在一個很少有人有機會擺脫貧窮,卻熱衷做夢的地方。他們不知道,在46年之后,他們會成為諾貝爾文學獎上,生動的名字。  曼曼,一心想當選公職,可每次只得三票。一票是自己,另外兩票始終不詳。于是他安排讓自己受難,除了每天穿著白袍子到處討飯之外,還宣稱自己是新的救世主,決定把自己綁在十字架上,并接受眾人扔來的石塊。可當街上的女人和孩子真的把石塊扔向他的胸口和臉,他卻不停地大聲叫喚:“停下來,別做蠢事了,你們聽見沒有,我告訴你們,這個狗屁玩笑該結束了。”于是,警察把他監禁起來,然后永遠如此。  米格爾大街的人們都管曼曼叫瘋子,離他遠遠的,可奈保爾卻說,在這條大街上,他還能想出不少比曼曼瘋得多的人。  波普永遠在做沒有名字的東西。他總是不停地錘呀鋸呀刨呀,從不閑著,鋸末如粉落在他卷曲的頭發上,混雜著喬木和蟾蜍樹的香味。孩子們沉醉在對他的崇拜里,“你在做什么呀?波普先生?”“孩子,這個問題提的好,我在做一個沒有名字的東西。”他這樣回答的時候,空氣都是快樂的。在眾人心中,他用這樣的詩人氣質,贏回了出軌的老婆,然后繼續在沒有名字的東西里快樂著,直到報紙上登出他入獄的消息。原來,他是作惡多端的梁上君子,他偷來別人的東西然后重新組裝。可是米格爾大街的人們都說他是個真正的男子漢。當一年牢獄之后,他成了當地的英雄。于是,他開始干活,為別人做莫里斯式的椅子和衣櫥,再也不做沒有名字的東西。為此,奈保爾卻傷心了很久。  沃茲沃思在寫世界上最偉大的詩篇。他以流浪漢的身份,來到米格爾街。他身材瘦小,戴著一頂帽子,穿著一件白襯衫,一條黑褲子,沒有什么詩人的樣子,只是會為任何一件事而流淚。他的院子里種著一個愛情故事:少年詩人和姑娘詩人戀愛了,在小詩人即將出生的時候,姑娘詩人死了,少年詩人決定留下來,還有一園子再也沒有人修剪的花草樹木。于是,少年開始寫詩。用二十五年的時間,寫了一句:往昔深遠而奧妙。米格爾大街上,只有奈保爾去過他的院子,可每次都會被媽媽打一頓耳光。直到有一天,沃茲沃思虛弱地躺在他的小床上,把奈保爾摟在他瘦削的胸前,說:“以前我給你講過的少年詩人和姑娘詩人的故事,還記得嗎?那不是真事,是我編的。還有哪些什么世界上最偉大的詩,也是假的。你說這是不是你聽到過的最好笑的事?”一年后,園子被人扒掉了,蓋起了二層小樓,樹木被人砍倒,鋪上了水泥。一切都像是沃茲沃思從來沒有來過這個世界。  這是我所聽過的,最傷感的故事。我突然為奈保爾的故鄉,流淚了,像被詩人傳染了似的。它讓我想到他本人的父親,在一個被奴役的種植園里,倔強的非想成為一個詩人,一個記者,豁了命的拋家舍業,卻沒留下任何,除了奈保爾。  故鄉的芒果樹成長出奈保爾的樂趣,他的筆像沾了芒果汁一般,醲郁。這棵樹只長了30年。在奈保爾30歲時,他選擇,做一個沒有故鄉的人。  “你生在特立尼達?” Bernard Levin在一次訪談中向奈保爾提問。“我生在那兒,對。”奈保爾答道。“我認為這是一個大錯。” 這個回答,震驚了世界。  “如果你拋棄塑造你的國度,你就會被這個拋棄所界定。”奈保爾在這個界定里,走上作家之路。(www.lz13.cn)為此,他不得不反復地掩飾自己,清除過去,只為了成為表面上沒有國度、具有高度洞察力的全球觀察者。  在《世事如斯》這本奈保爾的傳記里,弗倫奇用近乎刻薄的真實,尋找著其中的原因:“他躲避故鄉,這個先發制人的拋棄行為,其實都來自于焦慮與害怕。因為他的抱負與恐懼相連。他害怕不能寫作,害怕過氣,害怕消失。”  “為了成為他想成為的人,他得讓自己成為另外的人。”弗倫奇的刻薄,怎么聽,都像是對今天的我們說的。  可是,命運偏偏和奈保爾開了個玩笑。就是這個令他一再劃清界限的故鄉,卻在他離開51年之后,用根部飽滿的基因,成就了近百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的歷史上,泰戈爾之外,唯一的,印度作家。  (四)  如果你可以自由選擇,你會選擇哪個地方成為自己的故鄉呢?我想,我們當中的很多年輕人,手指的方向多半會是大洋彼岸吧。或者是腳下,這個把所有奮斗都獻給一處住所的地方。這樣的選擇,不是因為害怕過去,而是惶恐未來,惶恐于,沒有未來。  于是,我們離開帶著泥土味兒的故鄉,在我們還沒有看清楚它模樣的時候,在它的基因還沒有完全被復制下來的時候,在姥姥的方言還沒有教會我們的時候,我們就懵懵懂懂的成了,沒有故鄉的人。  很多年以后,我們這些憂傷的異鄉人,多半會踏上尋根的路。因為故鄉太近,我們總是在成功或失敗的路上看到它的影子。因為未來太遠,我們總是需要不斷地,重新出發。  很多年以后,在我們血液里奔騰的驕傲和滿足,仍然會是童年清脆的啼哭,和一吸氣,滿院子的炊煙裊裊……  很多年以后,米格爾大街上的那些人已經不再整日喝著朗姆酒,也許,小曼曼是一名牧師,小波普成了藝術家,小沃茲沃思也登上了諾貝爾的領獎臺,他們會一起感謝大街上的芒果樹……  很多年以后,故鄉的概念真的變得很模糊,生爹娘的地方,我們長大的地方,孩子們出生的地方,都將會在不同的緯度。可是我們還是會耐心的做一個家譜,標注上這些地方的親人們,和他們經歷的悲歡離合……  很多年以后,我們開始在故鄉的記憶里,回憶人生,在未來再一次變得遙不可及的時候,可以欣慰地對自己說,“別擔心,總有它們能證明,我曾經來過……”  你信嗎?反正,我信。 沒有故鄉的人是不幸的 沒有爹娘了,故鄉就只能留在夢里 到不了的都叫做遠方,回不去的名字叫家鄉分頁:123

人生差異在讀書    任何一個人,不論是官是民、是忙是閑,或多或少都有點業余時間。倘若年復一年、日復一日,以不同的態度、不同的方式支配業余時間,其結局或收獲也大不相同。魯迅先生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來寫作,最終成為偉大的文學家。相反,有的人雖然頗有才氣,但因不懂得珍惜業余時間,終其一生,得過且過,別無建樹。    不過,依我看,人生的根本在于讀書。因為讀書至少有三大“好處”。    讀書可以“明目”。俗話說,站得高,看得遠。一個人熱愛讀書、堅持讀書,就能開闊視野,增長知識,就會使自己“站”得更高,“看”得更遠,在大是大非面前不隨波逐流、不人云亦云。    讀書可以“清心”。當今社會,市場經濟大潮澎湃,街頭巷尾燈紅酒綠。堪稱誘惑多多、考驗多多。唯有能夠靜下心來堅持讀書學習的人,才能做到清心靜氣、淡泊名利,不為名所累,不被利所誘。    讀書可以“強體”。21世紀是競爭的世紀。不僅國與國之間充滿競爭,人與人之間也充滿了競爭。因而,大凡常人都希望自己素質強一些、形象好一點,以適應競爭、贏得競爭。(勵志文章  www.lz13.cn)而一個人外塑形象也好,內強素質也罷,沒有捷徑可走,唯有老老實實讀書,才能充實自己、提升自己,才能豐富知識、增加營養,達到“強身健體”的目的。    讀書的“好處”還有很多,相信每一個熱愛讀書的人都有切身感受。    首先,要樂于讀書。生命有限,知識無窮。人生在世,要做的事情很多。然而,盡管如此,也要養成勤于讀書、樂于讀書的良好習慣。    其次,要善于讀書。古人云:開卷有益。然而,今天看來不盡然。因此,要善于擇書而購、擇書而讀。這樣才不至于讀了壞書、中了邪氣。    再次,要巧于讀書。要通過消化吸收、去粗存精,把前人、他人的知識內化成自己的智慧,并用以指導實踐、推動工作。分頁:1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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